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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9-03-01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文化厅创作室、山西省晋剧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山西省戏剧研究所、山西省音乐舞蹈曲艺研究所、山西省图书馆、山西书法院、山西大剧院管理中心、山西省文化厅财务核算管理中心、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等13个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为3:1的原则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3月5日、6日、7日工作时间内
  三、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山西省文化厅创作室
  复审地点:太原市文源巷5号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406房间
  联 系 人:杨璐
  联系电话:8209060
  (二)山西省晋剧院
  复审地点:太原市文源巷9号山西省晋剧院人事科
  联 系 人:王志前
  联系电话:4046046
  (三)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复审地点: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山西艺术职业学院人事组织处
  联 系 人:张云艳
  联系电话:2246009
  (四)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
  复审地点: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山西戏剧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 系 人:张 捷
  联系电话:2721218
  (五)山西省戏剧研究所
  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36号
  联 系 人:温建宏
  联系电话:2027452
  (六)山西省音乐舞蹈曲艺研究所
  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南沙河北沿岸295号天坤水岸裙楼三层
  联 系 人:刘婧超
  联系电话:4136186
  (七)山西省图书馆
  复审地点:太原市晋源区广经路5号省图书馆4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张利民
  联系电话:4126426
  (八)山西书法院
  复审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66号科祥大厦607室
  联 系 人:张剑锋
  联系电话:4130078
  (九)山西大剧院管理中心
  复审地点:太原市晋源区广经路9号609室
  联 系 人:周慧霞
  联系电话:7781128
  (十)山西省文化厅财务核算管理中心
  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山西工美大楼四楼
  联 系 人:杨静
  联系电话:4722068
  (十一)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
  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50号新闻大楼210室
  联 系 人:崔雪娇
  联系电话:4146799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意见中需注明是否属于试用期人员、是否有规定服务期、是否已满规定服务期)。
  (五)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六)报考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如果毕业证未注明的,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方向证明。
  (七)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八)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十)所报岗位具备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放弃参加面试。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公告未及事宜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8年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2月28日